① 蛋糕店自己做的果酱售卖需要贴上标签吗
蛋糕店自己做的果酱售卖需要贴上标签。
1、自制产品需要有原材料、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等的标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第八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② 如何做蛋糕标签:蛋糕材料、分量、如何做越详细越好!谢谢!
是戚枫蛋糕最基本的做法,也就是平常我们吃的雪纺蛋糕。
材料:低筋面粉
100G
、
鸡蛋
3个、糖
90G、沙拉油
3大匙、牛奶
5大匙、盐
1/4小匙、泡打粉
1小匙、塔塔粉
1/4小匙(若没有可用几滴白醋代替)
模具:八吋活底蛋糕模
烘烤:烤箱底层,180度,40分钟(如果没有烤箱,可以直接用电饭煲,按煮饭键后等灯灭了再按一次就可以了,服从具体情况每个电饭煲都不大一样,如果蛋糕熟了拿牙签插下去再拔出来看牙签上没有沾有面糊就是熟了。)
1、先将鸡蛋的蛋黄跟蛋白分开,蛋黄+30G糖搅拌至糖溶解。
2、加入三匙沙拉油,要一匙一匙地加,一匙搅拌匀了再加下一匙。
3、加入五匙牛奶,也跟加沙拉油一样,一匙一匙地加。
4、将面粉+泡打粉+盐筛入蛋黄糊中,轻轻拌匀,切记不要过度搅拌,如果面粉生了筋蛋糕就不松软了。
5、蛋白加入塔塔粉或醋,打到起粗泡,再分内次加入60G糖
6、蛋白大约打十分钟左右,就会打到硬性发泡。硬性发泡就是提起打蛋器,蛋白尖端挺立不下垂即为硬性发泡。
7、用直形打蛋器(就是一般以超市买到平常用的打蛋器)先刮些蛋白泡沫到蛋黄糊中轻轻拌匀。
8、再将整盆蛋黄糊倒入蛋白泡沫中,拌匀。
9、将面糊倒入模型中。
10、烘烤,没有烤箱的MM可以用电饭煲
③ 蛋糕的执行标准
GB7099-2003《糕点、面包卫生标准》这个是卫生方面的国标
GB2762-200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这个是各种食品都要参照执行的重要标准
SB/T 10030-1992《蛋糕通用技术条件》
SB/T10227-1994《糕点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
SB/T10329-2000《裱花蛋糕》
QB/T 1252-1991《面包》
做法一
原料:鸡蛋200克,
150克,
50克,
130克,
2克,盐2克,
25克。
制作:把3个鸡蛋,1个蛋黄磕入碗中,搅匀;将150克水烧开,加入白糖,化成糖水;把蛋黄液、糖水、半杯
倒在一个容器中,充分搅拌后放入冰箱冷藏,备用;把
、少许盐、
、面粉和适量的水充分混合,和成面团,分成12等份,并在面板上压成圆形;把压扁的面团放在
模具里,整好边;从冰箱里拿出蛋黄液,并均匀的倒入
中,大经8分满即可,进
,设定温度200度,20-25分钟即可。
⑤ 蛋糕标签设计上的执行标准是什么意思
执行标准就是指产品执行的标准代号。
⑥ 好利来标志设计说明
这个标志给我的感觉是:太平常,看不出行业的味道出来。LS上回答的就是问是不是超市的标志。从字的意思很清楚的,一语双关,一是希望客户广进,二是就是利益丰富。
⑦ 微信表情里面两个蛋糕标志是什么意思请
摘要 你好,这个并没有什么其他的意思,就是蛋糕的意思啊
⑧ 顾客买的蛋糕没过期,而上边放的盖子日期过了
可能标签贴的比较早,蛋糕是刚做出来的。
像蛋糕这种糕点不能放太久,过期了就更不要食用了,糕点含有较多的油和糖,在长期贮存的过程中,受阳光、空气和温度等因素的影响,会发生脂肪酸败,产生醛类化合物等有毒物质。而且,糕点的含水量通常较多,在温度较高的条件下贮存,真菌便会大量繁殖从而发生霉变,食用贮存时间较长的糕点后容易出现不同程度的中毒现象。因此,糕点不宜长期存放,如果发现糕点长霉、长毛或吃起来有异味,就应停止食用。
⑨ 蛋糕商标没有贴要罚款吗
食品那是必须要有商标的,否则很容易被罚款甚至查扣。这个是根据商品区分的,比如说水果,那就没所谓了。再有就是关于商标是否是侵权的问题,如果没有侵权,自己的商标,回来补一下就可以了,要是侵权的那就可能会被罚款了。
《食品安全法》中第六十七条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八条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一百二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十三)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用水,使用洗涤剂、消毒剂,或者出厂的餐具、饮具未按规定检验合格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或者未按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相关内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参考来源:http://www.chinacourt.org/law/detail/2015/04/id/14819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