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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糕墊有什麼危害 2025-07-09 07:12:14

蛋糕店加班路上出了事怎麼辦

發布時間: 2022-02-05 15:42:40

⑴ 上班路上交通事故怎麼處理

上班路上交通事故的處理:
第一:首先員工上下班途中必須保證自己沒有違反交通法規,如果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了交通事故,保護好交通事故現場(當然這里指的是輕微的事故,也就是當事人具有一定的行動能力)。
第二:如果肇事方逃逸,應當及時快速記住對方的車輛車牌號車身顏色等信息,最好是手機拍照。
第三:撥打100電話報警,在現場等待交警來處理,並讓交通開具事故責任書。
第四:及時打電話通知家人,盡量讓家人到現場協助處理;
第五:要記得打電話或發簡訊(最好發簡訊或微信)到單位給公司領導請假。
第六:最後送醫院就醫即可。讓家人到單位帶自己辦理正式的請假手續。
第七:保存好所有就醫的資料和交通事故責任書,到所在公司的人力資源部或人事部要求單位申請工傷,這時一定要注意,把你所有的資料都復印一份,自己保留一份復印件,防止這些重要的資料丟失,有些單位為了不給員工申請工傷,會故意扣留這些資料。
第八:如果單位不同意給員工申請工傷,員工可以自己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局工傷科以員工個人名義申請工傷。

⑵ 加班回家路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受傷單位要不要承擔責任

你好,單位承擔責任的可能性很少,造成事故本身的主要責任還在兩個相關當事人。當然現在的勞動法為了保護勞動者,上下班出事都算工傷,是保障工人的生命和合法權益,該有保險和肇事者承擔的責任,公司一樣不承擔,這項條款只是起到一個雙保險,並不轉移原有責任人的責任

⑶ 我們的飯店管吃住,服務員非要騎車回家,如果上下班路上出了交通事故怎麼辦

上下班途中可以報工傷

⑷ 員工加班後回家路上出事故,公司怎麼賠償

視為工傷處理。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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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條例》目的:第一條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促進工傷預防和職業康復,分散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制定本條例。

《工傷保險條例》應用范圍: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僱工(以下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僱工,均有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

⑸ 加班回家路上出車禍,是否為工傷

加班回家路上出車禍,如果不是本人主要責任的,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是可以認定為工傷的。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⑹ 工人晚上加班下班後,在路上出了車禍,公司負責任嗎

如果職工下班回家,走在回家必經之路,發生車禍,並且非本人主要責任的,可以認定工傷,如果途中從事別的事情,發生交通事故,即使不是本人責任,也不能認定工傷,和單位沒有責任。另外被車撞傷了,根據責任定性,對方的車輛按照交通事故的認定賠付,部分車輛有第三方責任險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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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技巧:

一、迅速確定工傷發生單位名稱

單位沒有為員工購買工傷保險,用人單位承擔全部工傷賠償責任,基本上不可能主動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甚至百般逃避工傷賠償責任。即使購買了工傷保險,用人單位仍然需要承擔部分賠償責任,也存在不會積極主動的去申請工傷認定的可能性。

作為工傷員工,如果不知道用人單位的准確名稱,就無法確定追索的對象。因為實踐中不乏存在不知道自己單位名稱的職工,尤其是工程層層分包的情況。像包工頭自己招用的農民工,很難知道自己的用人單位是誰。因此確定用人單位、確定工傷賠償責任主體是工傷認定最基本的條件。

二、收集、提供證明勞動關系、工傷發生事實的證據材料

工傷認定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兩個條件是證明勞動關系和證明工傷發生事實。那麼是否有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工作證、上崗證等勞動關系證明?是否有現場目擊工傷發生的工友願意作證?

這些證明材料,是申請工傷認定必備材料。沒有這些材料,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甚至不會受理工傷認定申請。雖然工傷職工可能能夠收集到部分證明材料,但是更多情況下,工傷職工無力自己收集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有必要,可以由專業工傷律師調查收集證明勞動關系和證明工傷發生事實,並通過律師尋求媒體和相關部門的幫助。

三、用人單位不申請工傷認定,自己必須申請

不管是否參加工傷保險,工傷認定都是處理工傷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工傷認定首先是用人單位的義務,在用人單位不在規定期限內申請工傷認定的,工傷職工、近親屬等可以在一年內申請。

由於申請工傷認定有確定的期限,超過期限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不予受理,追索工傷保險待遇也將得不到仲裁、法院的支持。

所以,不要輕信用人單位沒有虛假的或沒有誠意的承諾,以免錯過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

四、調解需了解傷殘級別和計算標准

協商解決多發生在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情形下。由於申報工傷有可能影響單位將來的工傷保險繳費比例或受到相關部門的處罰,用人單位往往不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就直接要求協商賠償數額,工傷職工或其親屬為了使工傷賠償早日處理完畢,也多採取迎合的態度。

但此時沒有勞動能力鑒定的結論,傷殘級別及後期治療費用無法確定,甚至不清楚工傷賠償的計算標准,所以,應多咨詢醫療專家、律師等,條件允許的,最好由律師出面談判工傷賠償事宜、簽訂賠償協議。

⑺ 路上出現碰擦事故了,一般處理流程是什麼

1、停車檢查。

當發生車輛的碰擦事故時應第一時間找到合適的地點停車,同時要開啟危險報警閃爍燈,同時在車後防止警示牌。

2、人員傷亡報警。

首先要第一時間檢查是否有人員傷亡,如果有人員傷亡一定要第一時間報警,如果不滿足報警條件的話可以協商解決問題。

3、取證

檢查車輛碰擦的損壞程度,並且要拍照取證,拍照的時候一定要拍照碰擦的部位和車輛的事故位置等,確保可以看清事故現場。

4、記錄車輛信息

取證後要做的就是記錄對方的車輛信息,包括對方車牌號、駕駛證、行駛證和保險等信息,確保信息的完整。

5、判定責任

接下來就是要判定交通事故發生的雙方的責任,根據交通法規定的劃分責任,明確責任方後要達成協議。

6、保險理賠

最後一步要做的就是保險理賠,要第一時間打電話給保險公司,讓保險公司取證然後去修理車輛,最後拿發票去保險公司索取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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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碰擦事故需要報警的情況: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三條 發生死亡事故、傷人事故的,或者發生財產損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並立即報警:

(一)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或者駕駛的機動車與駕駛證載明的准駕車型不符的;

(二)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葯品或者麻醉葯品嫌疑的;

(三)駕駛人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嫌疑的;

(四)機動車無號牌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號牌的;

(五)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六)一方當事人離開現場的;

(七)有證據證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⑻ 加班後回家路上出事故 算不算工傷

不一定算。
工傷,又稱為產業傷害、職業傷害、工業傷害、工作傷害,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其核心是工作原因(通俗說的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
《工傷保險條例》14、15、16條對能認定和視同工傷及不能算工傷的幾種情況都作出了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款明確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屬於可以認定工傷的范圍。在這一條中,明確了上下班途中可以認定為工傷的三個要件:一是合理時間合理路段,二是非本人負主要責任,三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加班後回家路上出事故,只要符合上述三個條件,是可以認定為工傷的。否則不能認定或視同工傷。
附《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⑼ 在蛋糕店幹了十天,因為無辜扣工資,天天加班才不幹的,打12345,勞動局什麼也不管,讓我們自己

這個勞動局是不會管的,你得自己舉證,就是你自己提供證據。而且,就算勞動仲裁部門介入,處理的時間會很長,你等得起嗎?人家店照開生意照做,你要不要吃飯?所以還不如趕緊去找新工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