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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糕店加班路上出了事怎么办

发布时间: 2022-02-05 15:42:40

⑴ 上班路上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上班路上交通事故的处理:
第一:首先员工上下班途中必须保证自己没有违反交通法规,如果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保护好交通事故现场(当然这里指的是轻微的事故,也就是当事人具有一定的行动能力)。
第二:如果肇事方逃逸,应当及时快速记住对方的车辆车牌号车身颜色等信息,最好是手机拍照。
第三:拨打100电话报警,在现场等待交警来处理,并让交通开具事故责任书。
第四:及时打电话通知家人,尽量让家人到现场协助处理;
第五:要记得打电话或发短信(最好发短信或微信)到单位给公司领导请假。
第六:最后送医院就医即可。让家人到单位带自己办理正式的请假手续。
第七:保存好所有就医的资料和交通事故责任书,到所在公司的人力资源部或人事部要求单位申请工伤,这时一定要注意,把你所有的资料都复印一份,自己保留一份复印件,防止这些重要的资料丢失,有些单位为了不给员工申请工伤,会故意扣留这些资料。
第八:如果单位不同意给员工申请工伤,员工可以自己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工伤科以员工个人名义申请工伤。

⑵ 加班回家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受伤单位要不要承担责任

你好,单位承担责任的可能性很少,造成事故本身的主要责任还在两个相关当事人。当然现在的劳动法为了保护劳动者,上下班出事都算工伤,是保障工人的生命和合法权益,该有保险和肇事者承担的责任,公司一样不承担,这项条款只是起到一个双保险,并不转移原有责任人的责任

⑶ 我们的饭店管吃住,服务员非要骑车回家,如果上下班路上出了交通事故怎么办

上下班途中可以报工伤

⑷ 员工加班后回家路上出事故,公司怎么赔偿

视为工伤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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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目的: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应用范围: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⑸ 加班回家路上出车祸,是否为工伤

加班回家路上出车祸,如果不是本人主要责任的,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⑹ 工人晚上加班下班后,在路上出了车祸,公司负责任吗

如果职工下班回家,走在回家必经之路,发生车祸,并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可以认定工伤,如果途中从事别的事情,发生交通事故,即使不是本人责任,也不能认定工伤,和单位没有责任。另外被车撞伤了,根据责任定性,对方的车辆按照交通事故的认定赔付,部分车辆有第三方责任险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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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技巧:

一、迅速确定工伤发生单位名称

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基本上不可能主动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甚至百般逃避工伤赔偿责任。即使购买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仍然需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也存在不会积极主动的去申请工伤认定的可能性。

作为工伤员工,如果不知道用人单位的准确名称,就无法确定追索的对象。因为实践中不乏存在不知道自己单位名称的职工,尤其是工程层层分包的情况。像包工头自己招用的农民工,很难知道自己的用人单位是谁。因此确定用人单位、确定工伤赔偿责任主体是工伤认定最基本的条件。

二、收集、提供证明劳动关系、工伤发生事实的证据材料

工伤认定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两个条件是证明劳动关系和证明工伤发生事实。那么是否有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上岗证等劳动关系证明?是否有现场目击工伤发生的工友愿意作证?

这些证明材料,是申请工伤认定必备材料。没有这些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甚至不会受理工伤认定申请。虽然工伤职工可能能够收集到部分证明材料,但是更多情况下,工伤职工无力自己收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必要,可以由专业工伤律师调查收集证明劳动关系和证明工伤发生事实,并通过律师寻求媒体和相关部门的帮助。

三、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自己必须申请

不管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认定都是处理工伤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工伤认定首先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在用人单位不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近亲属等可以在一年内申请。

由于申请工伤认定有确定的期限,超过期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追索工伤保险待遇也将得不到仲裁、法院的支持。

所以,不要轻信用人单位没有虚假的或没有诚意的承诺,以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

四、调解需了解伤残级别和计算标准

协商解决多发生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由于申报工伤有可能影响单位将来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或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用人单位往往不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就直接要求协商赔偿数额,工伤职工或其亲属为了使工伤赔偿早日处理完毕,也多采取迎合的态度。

但此时没有劳动能力鉴定的结论,伤残级别及后期治疗费用无法确定,甚至不清楚工伤赔偿的计算标准,所以,应多咨询医疗专家、律师等,条件允许的,最好由律师出面谈判工伤赔偿事宜、签订赔偿协议。

⑺ 路上出现碰擦事故了,一般处理流程是什么

1、停车检查。

当发生车辆的碰擦事故时应第一时间找到合适的地点停车,同时要开启危险报警闪烁灯,同时在车后防止警示牌。

2、人员伤亡报警。

首先要第一时间检查是否有人员伤亡,如果有人员伤亡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如果不满足报警条件的话可以协商解决问题。

3、取证

检查车辆碰擦的损坏程度,并且要拍照取证,拍照的时候一定要拍照碰擦的部位和车辆的事故位置等,确保可以看清事故现场。

4、记录车辆信息

取证后要做的就是记录对方的车辆信息,包括对方车牌号、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等信息,确保信息的完整。

5、判定责任

接下来就是要判定交通事故发生的双方的责任,根据交通法规定的划分责任,明确责任方后要达成协议。

6、保险理赔

最后一步要做的就是保险理赔,要第一时间打电话给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取证然后去修理车辆,最后拿发票去保险公司索取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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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碰擦事故需要报警的情况: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⑻ 加班后回家路上出事故 算不算工伤

不一定算。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其核心是工作原因(通俗说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工伤保险条例》14、15、16条对能认定和视同工伤及不能算工伤的几种情况都作出了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明确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可以认定工伤的范围。在这一条中,明确了上下班途中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三个要件:一是合理时间合理路段,二是非本人负主要责任,三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加班后回家路上出事故,只要符合上述三个条件,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否则不能认定或视同工伤。
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⑼ 在蛋糕店干了十天,因为无辜扣工资,天天加班才不干的,打12345,劳动局什么也不管,让我们自己

这个劳动局是不会管的,你得自己举证,就是你自己提供证据。而且,就算劳动仲裁部门介入,处理的时间会很长,你等得起吗?人家店照开生意照做,你要不要吃饭?所以还不如赶紧去找新工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