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关于DIY蛋糕店的合作合同,已经写好,盼有经验的人进来提点意见给点修改方案
我是开蛋糕店的,这样的合同我是不会和你签的,
1,你是等同于是在人家店里学艺,而且不用给学费,人家还要给你400元/月的生活补贴。
2,没有明确合作开店的投资分配和利润分配方式,到时90%以上是谈不成的,你还会走,而不是违约。
如果你是和我合作的话,学费是学费,合伙是合伙,可以在合作开店后返你的学费但不会这样不明不白的签这样一份协议。
但是你找的这个人愿意和你签,那么你就签吧,对你没有一点坏处,再有就是技术和经验不是别人教给你的,而是你能不能认真的去学,去看,去练。
单是蛋糕和巧克力的制做,我可以很负责地说,只要你认真,一个月完全能出徒。我店里有一个星期就能独立操作的。
㈡ 我与别人合伙开一家面包店,我应该注意什么
合伙,首先要相互信任,而且你懂技术的话,我个人建议你自己干,必定,合伙的买卖不好干,在说网上找的人本来就没有接触过,不知道能不能合的来啊,还有就是分红,你的技术可以作为股份入股的,也就是说,分红的时候你拿6,他拿4,或者是3/7,估计3/7他是不会干的。但你有懂技术,又要自己去运营,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会4/6分成,然后在给自己开工资(负责运营的工资),当然了,具体的还要你俩商定,祝你早日开业 !!!
5/5分成的前提是把你(技术和管理)扣除后分红才合理
㈢ 蛋糕店合伙人合作协议
法律分析: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㈣ 我想开个生日蛋糕店,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查询企业名称--客户提供材料--如果有特殊经营范围的需要有关部门批准盖章(卫防、消防、公安、治安、环保、科委等)--工商所初审--公安刻章--验资--提交工商局审批,打印营业执照--办企业代码--办税务登记证--通知领取营业执照及其他材料。
办理营业执照
【需要提供的资料】
1、到工商局领表
2、公司章程(打印一份,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3、《企业交存入资资金凭证》
4、《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他名称预先登记材料
5、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6、《指定(委托)书》
7、《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8、租房协议
9、打印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
【所需时间】
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看各地 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申请办理�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审批表)批准后,合同、章程签字之前,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名称登记。申请名称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组建负责人签署、组建单位盖章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申请表》(由工商管理机关制发)。�
(二)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项目审批表或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三)投资各方所在国(地区)政府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及银行资信证明。�
外商投资企业的名称,应由以下部分构成:行政区划、字号(商号)、所属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名称核准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企业据此签订合同、章程、办理审批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
(一)应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条件;�
2、有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
3、有固定经营场所、必要的设施的从业人员;�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5、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6、有健全的财产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资产负债表。�
(二)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表;�
2、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
3、企业名称登记表;�
4、名称申请表;�
5、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
6、合同、章程上报文件及审批机构批复文件;�
7、合同及其附件;�
8、授权委托书;�
9、章程;�
10、董事会名单及各方委派书;�
11、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文件及审批机构批复(或项目审批表);�
12、意向书(外商投资企业为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13、公安、消防、环保、卫生、城建等前置审批部门的意见;�
14、中、外方合法开业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
15、中、外方出资(资信)证明;�
16、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审查表)、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简历表;�
17、办公、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18、其他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及办事机构开业登记�
一、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开业登记�
(一)应当具备的条件:�
1、隶属企业必须注册资本全部到位,企业正常运转;�
2、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4、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5、有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6、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7、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二)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登记表;�
2、原审批机关批准的文件和原登记机关同意外出设立分支机构的核准函;�
3、隶属企业董事会的决议;�
4、隶属企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需登记机关盖章有效);�
5、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6、隶属企业注册资本到位的验资报告;�
7、隶属企业上月的资产负债表;�
8、合资(合作)公司合同复印件(独资公司为章程复印件);�
9、场地使用证明(租房协议及产权证);�
10、隶属企业拨给分支机构的营运资金拨款证明;�
11、其他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二、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开业登记�
(一)应当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固定的办事场所和负责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办事机构不得直接从事经营活动。�
(二)应提交的材料,同分支机构。�
·内资企业(公司制)营业执照办理�
一、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三)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设立登记�
(一)有限责任公司�
1、应具备的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二十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需30万元人民币以上;科技开发咨询服务公司需10万元人民币以上;�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应提交的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聘用的证明;�
(7)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公司住所证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二)有限责任公司�
1、应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4)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5)实行非独立核算。�
2、应提交的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内资企业(非公司制)的开业登记�
(一)企业法人�
1、应具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2)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核算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
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5)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于少于八人;�
(6)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业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产负债表;�
(7)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
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专项规定执行;�
(8)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2、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组织章程;�
(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5)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不得少于八人;�
(6)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产负债表;�
(7)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专项规定执行;�
(8)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2、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组织章程;�
(4)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
(5)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6)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7)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二)营业单位�
1、应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有固定的场所和设施;�
(3)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4)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5)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6)有相适应的财务核算制度。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联营企业,还应有联合签署的协议。
�
2、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登记申请书;�
(2)经营资金数额的证明;�
(3)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5)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私营企业的注册登记�
一、私营企业的设立�
(一)应具备的条件:�
1、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开办私营企业:(1)农业村民;(2)城镇待人员;(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辞职、退职人员;(5)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
2、与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3、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二)私营企业设立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负责人签署的书面申请报告;�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1)城镇待业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待业证明;(2)辞、退职
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辞、退职证明;(3)离、退休人员应持有离退休证;(4)停薪留职
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停薪留职;(5)下岗职工,应持有劳动部门的下岗证;(6)农村村
民,应持有当地乡(镇)证明;(7)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上人员均须提交身份证
复印件,在杭直接从事经营活动(年龄在18周岁至50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当地计生部门出具
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3、名称呈报表;�
4、设立登记申请书;�
5、出资权属证明;�
6、合伙企业申请登记时,应提供合伙人的书面协议。合伙协议的内容应当载明《合伙企业
法》等13条规定的事项。�
7、生产经营场地证明(经营场地如属租用房的租借时间要求一年以上);�
(1)利用自用私房(非住宅)应递交房产产权证明和产权人给企业使用的证明;�
(2)利用自用公房应递交房管部门的住改非证明;�
(3)租用经营房的应递交房屋租凭协议及出租方产权证明;�
8、经营范围须前置审批的项目,必须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证件。�
·个体工商户的申请登记�
一、应具备的条件:�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
体工商业经营;�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二、应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城镇待业青年和其他无业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待业证明;�
2、退、离休人员应持退、离休证,提前退休凭单位退休证明;�
3、辞退职(包括留职停薪)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证明;�
4、下岗职工,应持有劳动部门的下岗证;�
5、农村村民,应持有当地乡(村)证明。上述人员登记时须持身份证,外地来杭人员还须持
有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证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18周岁以上,50周
岁以下)。�
(三)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
(四)经营场地证明:�
1、利用自有私房(非住宅)应递交房产产权证明,产权人把此房作为经营用房的证明;�
2、利用自用公房应递交房管部门的住改非证明;�
3、经营场地租用的,应递交房屋租凭协议和房屋产权证明;�
4、经营场地在路边弄口,应递交交通、市容或城建部门的占用道路许可证或批准件;�
(五)申请从事国家有关专项规定的行业或品种的生产经营,应提交许可证或有关部门的审批
文件;�
(六)聘用从业人员的,应提交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
(七)登记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注:�
以下企业在杭州市工商局注册大厅办理注册登记:�
(一)一般企业法人及营业单位(即全民、集体、联营企业)�
1、市属及市属以上企业法人及营业单位;�
2、市属及市属以上法人控股的联营企业;�
3、外地法人来杭举办的企业法人及营业单位。�
(二)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
1、股东中有市局及市局以上登记机关注同的企业法人参与投资的;�
2、股东中有外地法人和参与投资的;�
3、股东中有市属及市属以上其他法人投资的;�
4、全部由外地自然人投资或有外地自然人参与投资且注册资本在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上
的;�
5、外地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限公司来杭开设的分公司;�
6、市局注册的所有有限公司开设的公司。�
(三)股份合作制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1、全部由自然人出资组建的股分合作制企业,若自然人中至少有一个以上外地户口的,由
市局受理登记;�
2、有多种股份构成的股分合作制企业,依据国家股、法人股、职工集体股的归属(录属)情
况,参照有限公司的登记分工,分别由市局或各分局受理登记。设在各分局负责监督管理的
市场内的以上企业在各分局登记。�
(四)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1、杭州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部门批准或呈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和承包市属
及市属以下企业的经营管理、各种工程的外国企业;�
2、外地外商投资企业进杭设立的分支机构(办事机构)。�
除上述企业和在省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全国性公司在杭的分公司、由浙江省属以上法人投资控股的公司及其他省属企业外,其余企业均在经营所在地的分局办理注册登记。
办理营业执照
㈤ 手工生日蛋糕合伙人,操作方法是什么
一个会运营,另一个会裱花技术!
㈥ 开家蛋糕店,寻找合伙人
想法很不错 眼光也很好 相信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你会看得更深 更远 以下是我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首先 蛋糕店经营范围一般以小区 市中心 商场等人流量大的地方
其次 区域内只有这一家店 为什么只有这一家店是别人没看到这个机会 还是有什么问题 希望可以考虑清楚
再者 不论做什么 一定要给自己的产品一个定位 确定自己的客户群
然后 就是产品价格 如果要做 你的产品价格怎么定 如果你的口味比另外一家口味差怎么办 价格比对面高怎么办
就到这吧 希望对你有帮助
㈦ 合伙人前期工作基本责任与义务应该有哪些
这要看你是设立什么性质的企业,如果是个体经营就非常简单了
如果是合伙办厂就要了解一下相关方面的知识了,本人也是合伙办厂的
下面的回答希望可以给你一些帮助
合伙企业
问:什么是合伙企业?
答: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问: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答: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是:
1、合伙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公司,除国有独资公司外,由二个以上投资人投资;
2、合伙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公司投资人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3、合伙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公司名称必须使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4、合伙企业没有最低注册资本金的限制,公司有最低注册资本金的限制;
5、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公司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6、合伙企业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对其所取得的公司红利或股息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答: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是:
1、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合伙人投资;
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或者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合伙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和连带责任。
问:合伙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区别?
答:合伙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区别是:
1、合伙企业必须根据其经营规模,招用必要的从业人员,可以是几个从业人员,也可以是几十甚至更多;个体工商户则雇工人数不得超过7名;
2、合伙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可以使用该合伙企业的字号,个体工商户不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3、合伙企业每月向税务局报税,不需交纳工商管理费,个体工商户每月向税务局交税,还需向工商局交纳工商管理费。
问:合伙企业需要缴纳工商管理费吗?
答:不需要。
问:合伙企业有没有最低注册资金的要求?
答:没有。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即可。合伙企业的出资额由投资人自愿申报,投资不必向登记机关出具验资报告,登记机关也不审核投资人的出资是否实际缴付。
问: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出资的形式有哪些?
答:按照《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作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
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问:合伙人的资格能否被继承?
答:依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即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合法继承人不愿意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应退还其依法继承的财产份额。
问: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如何转让财产?
答: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同时,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问:合伙企业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提交哪些文件?
答: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全体合伙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书》;
5、全体合伙人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决议;
6、出资权属证明;(是指合伙人用于出资的财产和财产权利属于合伙人所有或者使用的证明文件。不能提交所有权和使用权证明的,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认定的书面文件。)
7、经营场所证明:①对合伙人自有房产的,提交房产产权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②对租用房产的,提交经房屋租赁主管机关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8、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问:合伙协议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答: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9、违约责任。 合伙协议可以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问:如何办理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合伙企业设立的办事程序是什么?)
答:1、到登记机关办理字号查询证明,领取《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投资人备齐文件后,由投资人或者投资人委托的代理人向登记机关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登记机关受理后发给《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申请受理通知书》;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登记申请,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并发给申请人《不予受理通知书》。
3、领照人凭《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申请受理通知书》及身份证原件到登记机关缴交登记费,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者领取《不予登记通知书》。
问:设立合伙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二人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问:办理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应该提交什么材料?
答:提交的材料有: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字号查询证明;
4、全体合伙人的居民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问:合伙企业都要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吗?
答:不是所有的合伙企业都需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涉及前置审批业务或企业认为需要的,可以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其它的不需办理。
问:合伙企业的名称应该怎么命名的?
答:按照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企业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四项法定基本要素构成。例如“深圳市龙岗区洋洋商行”。
行政区划名称是指企业名称登记机关所属级别的行政区划名称。合伙企业的行政区划名称是指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例如“深圳市”或“深圳市龙岗区”。
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字组成。如“北京市金风商店”中的“金风”。合伙企业可以以投资人的姓名做字号。字号由申请人选择,经登记机关核定。
行业及经营特点,由登记机关根据企业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标准确定,并用规范用语表述。如“北京市红都制衣厂”中的“制衣”一词,即为表述行业及经营特点的字词。
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表述为“厂”、“店”或者“所”等。如“北京市红都制衣厂”中的“厂”一字,即为表述组织形式的字词。
问:合伙企业的名称可不可以称为“XX公司”?
答:不可以,合伙企业在其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问:那些自然人不能成为合伙企业的投资人?
答: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合伙企业。目前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的法律有: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该法第三十条规定,法官不得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该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检察官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人民警察不得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受雇于任何个人或组织。目前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的行政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该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经商、办企业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在企业和营利性事业单位兼任职务。
另外,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有关规定,现役军人不准私人经商,不准个人、合资办企业。
问:合伙企业住所证明指的是什么?
答:1、住所为投资人自有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并出示原件;2、住所为租赁的,提交经房屋租赁主管机关登记的租赁合同原件。
问:合伙企业可以从事哪些行业?
答:合伙企业是私营企业,所以凡是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可以从事的行业,合伙企业均可从事;凡是国家禁止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从事的行业、经营的商品,合伙企业也不得从事和经营。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可以从事行业有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饮食服务业、修理业、科技咨询以及文化娱乐等,合伙企业也可以从事这些行业。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不得从事下列行业:军工业、邮电通讯业、铁路运输业、金融保险业等,合伙企业也不可以从事这些行业。
问:什么是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
答: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是指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合伙企业成立后,还必须到登记机关领取营业执照后,才能开展经营活动。如果合伙企业迟迟不领取营业执照,即使登记机关签发了营业执照,合伙企业正式成立了,合伙企业也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问:合伙企业成立后,还需要做哪些相关工作?
答: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还应当做好如下相关工作:
1、到公安局刻制公章;
2、到银行开立银行账户;
3、到税务局申请纳税登记。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
问:合伙企业名称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1、《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字号查询证明;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5、《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问:合伙企业名称变更应当注意什么?
答:1、新名称不得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2、名称不得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3、名称不得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4、名称中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或者在名称不含行政区划的,须另填名称登记表,报国家工商局审批;冠省名的,须另填名称登记表,报省工商局审批;
5、名称还须符合国家其它有关规定。
问:合伙企业名称可不可以冠以“广东省”的字样?
答:可以。冠省名的,须另填名称登记表,报省工商局审批。
问:合伙企业名称可不可以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答:可以,须另填名称登记表,报国家工商局审批。
问:合伙企业住所变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1、《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4、《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5、提交新经营场所的证明:①对合伙人自有房产的,提交房产产权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②对租用房产的,提交经房屋租赁主管机关登记盖章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问:合伙企业跨越辖区变更住所,应当如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答:由合伙企业向迁出地登记机关申请迁出,提交申请报告,迁出地登记机关在申请报告上签署“同意迁出”字样;合伙企业凭迁出申请报告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登记机关同意迁入后,发给《调档通知函》,合伙企业凭此函到原登记机关调取企业档案,移交给迁入地登记机关,迁入地登记机关办理合伙企业变更登记。
问:合伙企业执行人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1、《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问: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变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1、《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4、《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5、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问:合伙企业合伙人变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1、《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合伙人之间转让财产份额的,还应提交通知其他合伙人的证明);
4、经公证的转让协议;
5、新合伙协议书;
6、《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7、新合伙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问:合伙企业增加合伙人(入伙)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1、《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4、新合伙协议书;
5、新合伙人以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6、新合伙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7、《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问:新合伙人如何加入合伙企业?
答:1、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2、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问:合伙企业减少合伙人(退伙)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1、《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4、新合伙协议书;
5、《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问:合伙人在哪些情形下可能会被除名?
答: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问:如何退出合伙企业?
答: 依照《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同时,《合伙企业法》还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前款规定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问:合伙企业减少合伙人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答: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的退伙条件;
2、退伙后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3、退伙的方式和程序须符合法律、法规及合伙协议的规定;
4、合伙协议作出变更决定十五日内。
问:合伙人退伙时如何处理财产?
答:按《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债务;合伙协议未约定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问:合伙企业增加出资额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1、《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4、新合伙协议书;
5、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6、《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根据2005年10月1日起实行的新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分行业,最低为人民币三万元整
合伙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设立,对公司以个人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其没有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要求。但要注意,是无限连带清偿哦!在税务上一般定额较多,也可定率。工商同公司。税务上接近公司,所以建议不选这种。
个体工商户,主要其每月要交纳工商管理费,定额的国、地税相应税目。
初期税务成本以个体工商户为最少,如不计发展因素,则用个体工商户。dbcbq410520俄只爱伱721DBC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