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低筋麵粉和蛋糕粉一樣嗎
是的。
低筋麵粉也稱蛋糕粉,由軟質小麥加工而來,含麩量多於中筋麵粉,色稍黃。干蛋白質含量為7%——9%,濕麵筋含量值在25%以下。由於筋力低,所以適用於生產口感柔軟、疏鬆的餅干、蛋糕、點心。
所以日常製作蛋糕的麵粉就是低筋麵粉,由此俗稱蛋糕粉。日文稱低筋麵粉為薄力粉,稱高筋麵粉為強力粉,名字的由來是源於蛋白質的含量。
選購麵粉時,水分含量也很重要。水分含量過低:會導致麵粉粉色差、顆粒粗、含麩量高等缺點;水分含量過高:容易結塊、發霉、變質。
㈡ 麵粉中強筋和弱筋的含義。麵粉化驗中強筋和弱筋的含義。
中筋麵粉
又叫中式面點粉,指水份13.8%,蛋白質8.5%以上的麵粉,一般食譜里未特別標注什麼麵粉的都是這個,通常用來做中式麵食,中式點心,西式點心等,注意市面上的富強粉屬中國特色,可直接用來製作饅頭、包子
低筋麵粉
也叫蛋糕粉,指水份13.8%,蛋白質8.5%以下的麵粉,通常用來蛋糕、餅干、小西餅點心、酥皮類點心等,所以又稱蛋糕粉,作海綿蛋糕選用低筋粉,因低筋粉無筋力,製成的蛋糕特別松軟,體積膨大,表面平整。如果找不到低筋麵粉,可以用80%中筋麵粉搭配20%玉米澱粉,但不可用"餃子粉"代替,餃子粉麵筋很多的,想更低筋,再加點玉米澱粉即可。
㈢ 請問糕點檢測指標有哪些,主要是蛋糕檢測需要檢測一些什麼項目
總砷(以As計)≤0.2mg/kg;鉛(Pb)≤0.3mg/kg;銅(Cu)≤5mg/kg。
菌落總數≤100cfu/g;大腸菌群≤6MPN/100g;黴菌≤10cfu/mL;酵母≤10cfu/mL;致病菌(沙門氏菌、志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不得檢出。
原料應符合相應的標准和有關規定。開封或散裝的奶油、黃油、蛋白等易腐原料應在低溫條件下保存。應具有糕點、麵包各自的正常色澤、氣味、滋味及組織狀態,不得有酸敗、發霉等異味、食品內外不得有霉變、生蟲及其他外來污染物。
(3)蛋糕粉化驗哪些指標擴展閱讀
食品添加劑質量應符合相應的標准和有關規定。食品添加劑的品種和使用量應符合GB2760的規定。包裝容器和材料應符合相應的衛生標准和有關規定。定型包裝的標識要求應符合有關規定,在產品的單位包裝上要標明冷加工或熱加工。
運輸產品時應避免日曬、雨淋。不得與有毒、有害、有異味或影響產品質量的物品混裝運輸。產品應貯存在乾燥、通風良好的場所。不得與有毒、有害、有異味、易揮發、易腐蝕的物品同處貯存。
糕點在我國製作歷史悠久,工藝精湛,加之各地所用的原料不同,口味各異,故而形成了眾多的流派,其中主要有京式、蘇式、廣式、閩式、潮式、揚式、寧紹式、川式等等。
㈣ 蛋糕粉檢測報告里"菌落總數"(CFU/G)
1.3E+2就是1.3*10^2=130
菌落總數的概念可以參照網路http://ke..com/view/671554.htm?fr=ala0_1
㈤ 麵粉廠化驗員都做什麼
專用麵粉類(如蛋糕粉,餅乾粉等等)測的指標多一些,如白度,麵筋,吸水率,延伸性,粘度,水分,灰分等 謝謝
㈥ 一般麵粉廠食品化驗員都化驗什麼
摘要 您好親很高興為您服務,感謝您的耐心等待。化驗員化驗專用麵粉類(如蛋糕粉,餅乾粉等等)測的指標多一些,如白度,麵筋,吸水率,延伸性,粘度,水分,灰分等。
㈦ 蛋糕粉和低筋麵粉是一回事嗎
蛋糕粉:適用於製作蛋糕的小麥粉,稱為蛋糕粉(糕點粉) 。
低筋麵粉:簡稱低粉,又叫蛋糕粉,日文稱為薄力粉,低筋麵粉是指水份13.8%,粗蛋白質8.5%以下的麵粉,通常用來做蛋糕、餅干、小西餅點心、酥皮類點心等。
㈧ 特質粉的水分含量不超過
這個應該有一定的比例的。若是超過的話就不能說是特物質了,起碼我是這么認為的!
㈨ 蛋糕粉過期了但是沒有別的異味還可以吃嗎
如果沒有異味且沒有發霉變質的話,那其實是可以吃的。
保質期一般是廠家通過穩定性試驗,通過恆溫恆濕試驗箱模擬食品的貯藏條件,通過感官指標、微生物指標和理化指標,每隔一段時間記錄和判斷食品質量的變化而確定的。
食品包裝上的保質期是指食品的最佳食用期,一般是指在生產廠家規定的貯藏條件下,能夠保持食品優良品質的期限。也就是說在這段期限,食品不會「壞」。
這里的「不會壞」一般包含兩層,一方面是食品的品質不變,廠家承諾保質期內,食品的外觀、口感、風味等不會發生明顯變化;另一方面是指生產廠家可保證食品安全性,在保質期內,正常的儲存方式可以保證食品不會腐敗變質,消費者可以放心食用。如果過了保質期,廠家就不擔保食品的品質了。但需要明確的是,「保質期」並不等同於安全,食物過了保質期,不意味著就不安全了,而是品質較差了。
保質期≠最後可食用期限《中國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食品衛生法規並沒有對過了保質期,但未變質食品做出明確的相關規定。但是有明文要求:禁止銷售或捐贈過期(超過預包裝上保質期)食品。很多國家對保質期都有不一樣的規定,他們對預包裝食品分「消費期限」和「賞味期限」。
前者多用於容易腐爛的食品(如生鮮食品)上,表示在未開封的情況下,能夠安全食用的期限;後者多用於品質不容易變壞的加工食品(冷藏或是常溫下可以保存的食品),在賞味期限內保證食品品質。國際法典委員會在《預包裝食品標識法典通用標准》中規定,食品標簽上應該標注「最短保存期」(DateofMinimumDurability)、「出售截止日期」(Sell-by-Date)、「最短保存期」(DateofMinimumDurability,「bestbefore」)、「此日期前食用」(Use-byDate)。其中,「最短保存期」(「此日期前最佳」)是指在規定的儲存條件下產品可進行銷售並能夠保持特定品質的時段的截止日期,超過此日期,食品仍可能完全符合食用要求。